男子嫌吵向楼下烧烤店泼不明液体,警方介入调查

发布于:2025-08-11 阅读:0
8月9日晚,河南洛阳偃师区一烧烤店外,王女士等人用餐时遭楼上男子泼不明液体,多人皮肤发红。男子因嫌太吵扰民而为之,目前警方已介入。该行为或担法律责任,噪音扰民问题也引发关注。

夏天夜晚,烧烤配啤酒是不少人的惬意选择。然而在8月9日21时40分许,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某烧烤店外却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洛阳烧烤店

当时,王女士和朋友正在烧烤店外摆的餐桌上开心用餐。突然,楼上有人向下泼洒不明液体,这些液体溅到了王女士、她的朋友以及邻桌等多人身上。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到,烧烤店门前的人行道上,几桌共10余位顾客正吃得高兴,刹那间,不明液体从天而降,顾客们惊慌失措,纷纷四散离开座位并向楼上望去。

王女士回忆,自己和隔壁桌被泼得最严重,她的同事被泼后皮肤发红、瘙痒。王女士和其他顾客事发后迅速拨打了110报警。民警确认泼洒液体的房屋后,上楼多次敲门,但无人应答。

好在烧烤店老板比较负责,当晚给受影响的几桌客人都免单了,还表示后续去医院的检查、衣服的干洗等费用也可以凭票据来报销。

8月10日上午,警方传来消息,泼洒不明液体的男子已被找到。该男子是楼上的居民,三十多岁,他承认自己的行为是因为烧烤店太吵,扰民严重,自己没控制住情绪。目前,警方已介入处理该案件。

王女士的朋友被泼洒不明液体后,皮肤出现发红症状,当晚就去了医院治疗。店内监控显示,液体呈无色透明状,但气味刺鼻,部分食客衣物还被腐蚀出小洞。

泼洒不明液体

那么,涉事男子从高空泼洒液体这一行为将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呢?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进行了解读。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一方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因冷水刺激或由此引发了受害者的其他疾病,泼水者还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此外,该行为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若情节较轻,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情节较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此事件在网上引发众多网友讨论。部分网友指责男子行为冲动危险,高空泼洒不明液体万一砸伤路人后果不堪设想。也有网友表示理解男子被噪音干扰的烦躁,但认为他应选择更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如和烧烤店沟通,或者向相关部门反映。

居民楼下到底能不能摆摊,由谁进行管理呢?这是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既需要人间烟火气,也需要良好的生活环境。烧烤店的噪音和烟雾,让很多居民困扰。其实可以尝试一些方法来解决,比如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其会把问题转到相关职能单位,环保、城管、派出所都会联系处理。如果是油烟扰民归环保部门管,占道经营归城管部门,噪声扰民归派出所。

噪音扰民

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平衡商业活力与居住安宁,是需要大家共同思考的问题。无论是商户还是居民,都应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途径解决问题,这样才能让生活更加和谐美好。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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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洛阳烧烤店 泼洒不明液体 噪音扰民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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