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姐弟争300万遗产,竟发现均非亲生

发布于:2025-07-22 阅读:0
天津一对姐弟为300万遗产闹上法庭,姐姐主张分房,弟弟持公证材料不让。调解中发现两人均为收养。经法院3小时调解,房产归弟弟,弟弟给姐姐55万补偿,丧葬费等均分。亲情在金钱面前脆弱,令人唏嘘。

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令人唏嘘的遗产纠纷案件。法庭上,姐弟俩为八旬父母留下的300万房产和存款激烈争吵。姐姐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分房,弟弟则凭借公证材料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

遗产纠纷

事情还得从多年前说起。1966年,孙大爷夫妇收养了8岁的孙大姐,7年后孙小弟出生。2007年孙大爷与儿子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但赠与人签字处仅有孙大爷的签名捺印。王大娘离世后,孙大爷临终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还留下声明希望儿子给姐姐补偿,期望姐弟和睦。

今年3月13日开庭时,孙大姐的代理人提出新诉求,要求分割房产。孙小弟坚决反对,双方僵持不下。法官班耿齐考虑到若分案处理,姐弟俩诉累增加且关系可能彻底破裂,坚定了“调解为先”的思路。

法院调解

调解进入家庭情况调查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原告代理律师拿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簿复印件,证实孙小弟也是收养的。孙小弟得知后情绪崩溃,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班耿齐耐心地对孙小弟说:“收养不影响继承权,这一点法律明确规定。但你父母把你们养大,这份情可比血缘重得多。”随后,班耿齐改变调解方式,“背靠背”地做双方工作。

他对孙小弟提及老人临终前希望他们“和亲姐弟一样和睦”,又拿着老人声明劝孙大姐,调解定下的55万元补偿款也是老人的心意。

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房产归孙小弟所有,孙小弟支付姐姐55万元补偿款,丧葬费、抚恤金扣除实际支出后均分。

姐弟亲情

从法律角度看,合法收养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本案中,房屋已完成赠与过户,虽不再属于遗产范围,但养子女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然而在亲情面前,这场纠纷让人看到了人性在利益面前的挣扎。曾经的手足情在300万遗产面前变得如此脆弱。

法官班耿齐在工作手记里写道:法律能丈量财产的价值,却无法称量亲情的重量。当收养的秘密在调解中揭开,司法的温度不仅在于定分止争,还在于让破碎的家庭重新找到爱的支点。希望这对姐弟能珍惜曾经的亲情,放下纷争。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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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遗产纠纷 姐弟争产 收养身世 法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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