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6名学生矿厂参观溺亡事件调查与责任分析

发布于:2025-07-24 阅读:1
7月23日,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内蒙古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时,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溺亡,1名老师受伤。涉事矿厂已停产,各方开展善后。律师认为企业或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学校也可能担责。

2025年7月23日10时20分许,一起悲剧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发生。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参观学习浮选工艺过程中,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

学生溺亡

7月24日,中金黄金发布情况说明公告,表达了对遇难者的哀悼和对伤者及家属的慰问,并就事件产生的社会影响深表歉意。当日早盘,中金黄金股价低开,盘中一度跌幅超8%,午间收盘仍跌4.97%。同时,涉事矿厂已停产,正在处理善后工作。

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一位老师称,此类参观学习学校已组织多年,往年都很安全,没想到今年发生意外。学校领导和老师已前往现场对接处理后续事宜。有知情人透露,这是学校组织的实习,与相关专业毕业要求挂钩,该专业大三升大四约五六十名同学全员参与。

矿厂事故

业内人士介绍,铜钼矿浮选槽是用于铜钼矿浮选分离的关键设备,槽中的矿浆含有悬浮物、化学药剂和重金属离子,具有腐蚀性和高温风险。人掉进浮选槽,基本没有生还希望。有学生回忆,浮选槽垂直高度有十几米,里面的矿浆类似泥石流,人掉进去根本动不了。

从企业方面来看,其在安全生产上存在严重失职。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2月官文显示曾更换浮选车间格栅板,且宣称2024年实现了“零事故”的安全目标。但三年前员工拍摄的照片已显示格栅板翘起、焊点脱落,2023年还曾因“格栅板承载力不足”被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整改。此次事故仍不幸发生,足见企业在设备维护上的严重问题。此外,企业在风险防控方面近乎失守,未对学生参观活动进行专项风险辨识,仅进行15分钟口头安全告知,未提供防护装备或开展安全培训。应急响应也未起到有效作用,车间救援设备老化,应急预案未有效执行,导致救援效率低下。

安全责任

律师表示,若能认定涉事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比如明知格栅板存在安全隐患但未整改,极有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需承担行政责任,此次事故造成6人死亡,属于较大事故,涉事公司可能面临100万至500万元罚款,主要负责人会被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在刑事责任层面,《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学校在此次事件中也负有一定责任。东北大学在校企合作协议中未明确安全责任划分,带队教师未提前核查设备状态,未落实风险评估要求。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急办40分钟才启动响应,且未与当地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应急机制明显失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学校因未尽到风险把控义务,可能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目前,属地党委政府、东北大学、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此次事件为企业和学校敲响了安全警钟,各方都应深刻反思,加强安全管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admin@pbootcms.com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标签: 东北大学 学生溺亡 矿厂事故 安全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