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业主拒缴停车费致小区堵车9小时

发布于:2025-07-12 阅读:0
福州仓山区大东海江山府小区原本免费车位,7月1日起突然收费,包月350元或按实时收费封顶20元。7月9日部分业主拒缴,致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堵车近9小时,有业主弃车打车离开。目前镇政府介入协调,凸显停车费定价等问题。

近日,福州仓山区大东海江山府小区发生了一起因停车费问题引发的冲突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原来,该小区原本为业主提供免费的车位使用服务,但从2025年7月1日起,开发商突然宣布车位开始收费。收费标准有两种,包月需缴纳350元,包含280元车位租金和70元管理费;按实时收费则每天封顶20元。

停车费纠纷

这一突如其来的收费政策,让不少未购买车位的业主难以接受。7月9日,这些业主驾车进入地下车库时,因拒绝缴纳车位费用,被物业人员拦住不放行,双方产生争执,导致地下车库出入口被堵塞近9小时,20余辆车被困,部分业主无奈弃车打车离开。直到下午5点左右,僵局才逐渐缓解。

开发商以“产权车位自主定价”为由,将包月费定为350元,声称参照周边小区380 - 410元标准。然而,业主提供的反例显示,相邻安置小区月租仅150元,深圳同类小区甚至低至200元。这种“参照系”的选择性运用,暴露出市场调节价的监管漏洞。

小区停车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住宅停车费虽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民法典》第278条明确要求,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收费标准需经“双过半”表决。开发商仅凭一纸公示便单方面定价,既未履行法定协商程序,也未公开成本构成,70元管理费的具体用途至今成谜,这本质是对业主知情权与议价权的剥夺。

此次冲突背后,是三重利益的尖锐对立。已购车位业主长期承受免费停车带来的资源挤占,支持收费以维护自身权益;租车位业主则面临从零成本到年均4200元支出的“断崖式”跳跃,质疑开发商“以租促售”的商业策略;物业作为开发商关联方,被指责“只收费不服务”,管理费收支不透明进一步激化矛盾。

业主维权

事件中,业主堵门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但物业拦车催费同样构成侵权,江苏2023年判例已明确,物业无权限制业主出入自由。仓山区镇政府虽介入协调,采取“延长缓冲期 + 组织协商”方案,本质仍是“拖延战术”。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坦言,当地缺乏停车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相比上海、杭州的备案制存在制度空白。

短期来看,需建立“阶梯收费 + 成本公示”的过渡机制。参考福州300元/月的中位数水平,对未购车位业主实施前半年优惠,同时强制物业公开管理费使用明细,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核算成本。长期而言,政府应出台停车费指导价区间,明确产权车位与共有车位的差异化定价规则;推动业委会成立,赋予其议价主体地位,确保收费方案经“双过半”表决;建立公共收益分配机制,将停车费收入按比例抵充公摊费用。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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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停车费纠纷 小区停车 业主维权 物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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